实践管理中心
首页 - 学科竞赛 - 竞赛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邀 请参加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活动 的函》的通知

来源: 实践演出中心 添加时间: 2024-03-07

  SJZXJS2024001

关于转发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邀 请参加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活动 的函》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近日,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转发了《关于邀请参加首届 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活动的函》,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相关要求如下:
  为进一步树立阜新文旅形象,打造阜新文化创意产品品牌,推动 阜新市文体康旅融合发展,阜新市委宣传部、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 电视局现以“龙源阜新创意有礼”为主题举办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 产品设计大赛,开展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阜新市传媒中心 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阜新市委网信办 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阜新市商务局
  二、大赛时间
  2024 年 3 月—2024 年 4 月
  三、赛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4 年 2 月 28—3 月 28 日)。参赛者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前通过邮箱完成报名及作品上传提交。
  (二)作品评选阶段(2024 年 4 月 5 日—4 月 10 日)。由大赛评审专家组按一定比例评出获奖作品,并通过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 电视局官网、“阜新文旅”微信公众号、阜新宣传、阜新微报等平台公示。
  (三)作品成果转化推介阶段(2024 年 4—10 月)。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对接转化活动,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化。
  (四)颁奖环节暨优秀作品展览展示(2024 年 4 月)。举办颁奖活动,集中展示文化和创意产品大赛的工作成果。
  四、参赛对象
  此次大赛面向全体在校师生征集。请以学院为单位,积极组织老师和学生参与创作投稿。
  五、作品要求
  (一)蕴含阜新文化。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阜新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魅力,体现厚道阜新的 人文品格,富有时代感和阜新地域性。
  (二)具有独特创意。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实用性。 鼓励在材料、工艺方面有创新性的作品参赛,尤其鼓励具有科技含量 的作品参赛。
  (三)适合商业开发。参赛作品须贴近市场、贴近生活、便于携带、生态环保,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开发利用和推广销售,能规 模化生产,其产品零售价格建议在 100 元以内。可以是设计图纸, 也可以是实物作品;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可以是文化创意作品,也可以是创意衍生的包装作品;可以是旅游产品伴手礼,也 可以是城市文化伴手礼、非遗产品伴手礼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 纪念品、服装饰品、艺术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创意 玩具、文博产品、户外运动品、小型文化科技产品等。
  (四)体现原创精神。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或新创,以及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并无抄袭仿冒或者已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合作并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
  六、主题单元
  (一)龙文化创意主题单元。围绕“中华第一龙”文化元素,深挖阜新城市内涵,融合图形、图片、色彩、文字等元素进行设计创作, 并附创意设计说明。一是 VI 及系列衍生品应用设计,包括龙标 (LOGO)设计、IP 形象设计及系列衍生设计 3—6 件,包括形象图 片、应用场景、3D 模型、原画、绘本、静态或动态海报、动态表情 包、短视频、数字艺术品等。设计美观、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辨识 度强,彰显阜新文旅的独特性,不雷同。二是具有龙文化内涵、阜新 地域特色、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设计。
  (二)文化文博创意主题单元。依托阜新市内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场馆资源,提炼挖掘文化元素和价 值内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具象化开发。
  (三)旅游商品创意主题单元。围绕阜新市内旅游景区的旅游场 景、文化元素、古建构件、图形图案等资源,提炼景区文化元素,挖掘景区文化内涵,设计开发符合景区定位、文化内涵、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
  (四)玛瑙创意设计主题单元。突出“世界玛瑙之都”独特优势, 通过艺术加工和创意转化,鼓励以龙文化元素、文化文博题材、体现阜新地域特点和景区特色为创作题材或设计元素,设计具有传承性、 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玛瑙工艺美术作品、文 创产品和旅游商品。
  (五)产品包装创意设计主题单元。以阜新“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丰富的小杂粮、土特产、农副产品以及各类地域特色产品等为 内容进行创意设计。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形象设计(与包装设计结 合)和包装设计,提交内容包括品牌名称(实际或虚拟品牌皆可)、 标识设计、包装设计、材质工艺、成本估计等。
  (六)定向征集主题单元。为对接企业设计需求,促进创意成果 落地转化,大赛设定向征集单元,为有征集需求的单位搭建创意征集 平台。相关素材请自行下载(邮箱:fxswcds@126.com 密码: wc.5558016),所提供素材仅供此次大赛设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七、作品提交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大赛产品类作品需提交产品实物照片,如作品是设计稿 件需提供多角度设计稿、产品设计细节图、产品效果图。
  2、本次大赛产品类作品界定为:在目前国内可完成的产品工艺下,可被打样、批量化生产,需充分考虑成本、质量、包装、制作工艺等因素下的综合成本。
  3、孤本、家传器具、不可商业化的独特创意作品等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作品提交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按要求格式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初评作品提交资料
  (1)作品上传提交时需填写:参赛类别、参赛组别、创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材质(数字类可不填)、创作时间、作品尺寸(长 ×宽×高 cm)(数字类可不填)、详细地址、所在单位、邮箱、联 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参赛作品的设计说明,包括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市场应用前景等,总字数要控制在 200 字以内。
  (3)单件作品要上传作品照片电子文件,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能体现作品原貌。每个参赛作品提供 3—7 张图片。若作品为系列作品,请自行将作品图片拼接,在保留作品完整细节的情况下将作品照片数量控制在 7 张以内。
  (4)以图片形式上传的参赛作品,图片格式统一为 JPG,文件规格为 300dpi(分辨率 300 像素/英寸),A3 纸尺寸大小。每张图片大小不得低于 2M。
  (5)提交的作品图片内不得署名或署单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同一作品只能投一个类别,如有发现取消所有类别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如是系列作品,除需提交与单件作品相同的个人信息以及作 品说明外,请单独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2、入围作品补充提交资料
  (1)参赛者在收到《作品入围通知书》后,应根据参赛需要, 进一步提交参赛作品资料。具体内容将随《作品入围通知书》一并告知参赛者。
  (2)产品类作品尽可能提供产品实物或产品打样。如果没法打样,提供 1 米(宽)×1.6 米(高)的 PVC 装裱板(5 毫米厚度)。
  (3)参展作品原作或模型需自制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登记表)。
  (4)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负责。
  八、版权说明及其他事项
  (一)版权说明: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 一经提交参赛,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获奖作品需提 供矢量源文件(ai 或 cdr 格式)。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独家 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 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 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二)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 如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等,主办单位将适时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 纠纷均与主办单位无关。
  (三)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 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权 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与其合作方的有效合同约定,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有关法律责 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和 奖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五)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规定。
  (六)大赛的其他要求、细则等由主办单位另行公告。大赛主办 单位对本届大赛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茜:18840838925;李若彤:13478484996
  投稿邮箱:dysjzx13599@163.com
  附件:1、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作品报名登记表(个人)
             2、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作品报名登记表(团体)
             3、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参与承诺书(个人)
             4、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参与承诺书(团体)

        附件3.docx

        附件2.docx

        附件1.docx

        附件4.docx

实践演出中心

2024 年 3 月 7 日

文字/李若彤
编辑/李若彤
审核/李若彤、祖佳曦、张峻祥

浏览量: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