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职责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拟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的长远规划。检查、指导、反馈各系日常教学与实践展、赛、训相结合的教学情况,及时总结艺术实践经验、教训,向学院提供通过艺术实践展、赛、训活动中所发现的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培养人才规格等问题。
 
    2、研究实践教学规律,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实践教学的改革思路与措施。定期召开学院实践教学工作会议,定期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汇总并审定学院各教学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计划;负责论证和审批学院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合理有效地安排学院实践教学时间和空间,为各系的实践教学活动做好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习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
 
    4、策划、拟定、管理全院艺术实践展、赛、训活动,按照实际情况具体开展。负责学院各项实践教学活动的质量监控和管理工作。
   
    5、协调与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辽宁省劳动厅的关系,完成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工作。
 
    6、负责学院各项实践教学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7、负责协助各系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组织省级、国家级实训基地的申报、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师实践教学课时量的审核工作以及学生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
 
    9、定期对本职责范围内的教学问题进行调研,主动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总结推广实践教学改革经验。负责实践教学成果的培育和应用,组织申报院级、省级、国家级实践教学成果奖。
 
   10、负责本中心办公经费的预算和开支审核工作。
 
   11、认真开展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内在规律,不断总结实践教学的管理经验,提高实践教学的管理水平。
 
   1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