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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遴选“第七批浸润行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 实践演出中心 添加时间: 2023-05-30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统筹整合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教育扶贫,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我校于2020年获批加入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项目,并陆续选派了95名优秀学生、28名驻地指导教师前往26所省内村镇中小学校进行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优良的美育教育资源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我校决定继续贯彻辽宁省浸润计划,现面向全校遴选“第七批浸润行动计划志愿者”共35名学生,前往丹东市东港市、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四地,开展至少一学期(2023年9月1日-12月30日)的音乐、舞蹈、美术类的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服务活动。
  一、 选拔时间安排:2023年6月1日-6月27日
  二、 志愿者的选拔条件
  1、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品行优良,无任何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违法违纪处分;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4、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美术、舞蹈方面的课程教学及实践活动,帮助支教学校提升校园文化;
  5、能够完成浸润行动计划满至少一个学期(4个月);
  6、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以及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7、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和身体缺陷,能够适应偏远地区的支教工作;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奖者优先;
  9、参与选拔学生其家属或监护人完全同意参加此项活动。
  三、选拔程序
  1、报名申请。学生填写《大连艺术学院浸润行动计划志愿者报名表》(附件1),于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成绩,进行筛选,确定候选人。
  3、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注重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支教动机、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态度,同时一定程度上考察学生的专业水平。
  4、推荐上报。各学院遴选出满足条件的学生,填写《XX学院推荐参加浸润学生汇总表》(附件2),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于实践演出中心。
  5、公示及录取阶段。经考察评定确定学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即正式录取。
  四、相关政策
  1、对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一般情况下至少 4 个月),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的、并且按要求完成实习的学生志愿者,可不占学校原有指标名额,直接获得“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在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考评中同等成绩者优先推荐。
  2、对参与浸润行动计划并通过考核评定的学生,在评优评先、申请各级奖学金、申请入党等方面,在符合基本评选要求的前提下,均享有加分项和优先权。
  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资金使用要求:“服务基层学校体育美育课程教学经费支出,用于志愿者生活及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实践演出中心将按月对达到支教标准的志愿者学生发放补助。
  联系人:祖佳曦 39222367 13842818219
  附件1:《大连艺术学院浸润行动计划志愿者报名表》
  附件2:《XX学院推荐参加浸润学生汇总表》
  附件3:关于印发《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函[2020]248号)
  实践演出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文字/祖佳曦
编辑/祖佳曦
审核/祖佳曦、李若彤、张峻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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